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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批建筑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通过资质认证
(2007/2/14)
 
    全国首批1123名建筑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通过了培训和资质认证,2月10日在京举行了隆重的颁证仪式。此次颁证不但标志着我国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工作已在行业全面启动,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已经拥有了一批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

  经理职业化作为一种社会分工,起源于美国1841年的“经理革命”,至今已有160余年的历史,是在西方国家的企业组织由古典企业向现代化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确立的。

  “职业经理人”是指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为职业,在企业中全面负责经营管理,拥有经营权和管理权。其定位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职业人,职业经理人在企业任职期间全面负责经营管理,以其诚信的职业道德和能力完成本职工作并承担法人财产的保值和增值;二是市场人,职业经理人可以选择和流动,其价值高低取决于他所就职企业的规模、业绩和职业生涯的诚信记录;三是专业人,职业经理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自己管理运作某一个企业的专业技能,而不是资本。在我国职业经理人是国家对特许行业管理和改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是在社会市场经济逐步完善,人才市场发展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培养和使用人才的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产生和成长的。对建筑业来说,职业经理人包括企业经理和项目经理。我们过去讲企业实行经理负责制,重在决策和经营,他对企业经营管理,资产保值与增值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实行的是责任制,重在执行和管理,他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等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重要岗位和责任主体。无论是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师、建造师都不能替代职业经理人在企业和项目运作中所发挥的决策、经营和管理的全面责任。

  职业经理队伍的形成,是建筑业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尽快建立高素质、职业化、国际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是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决定》还特别明确,“要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国资委也提出了要“加快培养一批具有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职业经理人”。由此可见,职业经理队伍的形成,一方面是建筑业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如果没有高水准的职业经理群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不可能提高,所以它又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

  正是趋于这种发展势态,2005年7月建设部确立并向中国建筑业协会下达了“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与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研究”的课题,要求到2008年7月完成课题研究,实现三大循环目标:一是培训一批职业经理人队伍,就是把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的研究课题转化为全行业的行动,促进建筑企业职业化建设,培养认证一批高素质的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二是创造建立一项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行业实际的职业经理人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评价与资质认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三是针对课题实施过程中提出各方面的研究内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撰写形成有指导性的课题报告,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政策,修订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提供决策参考。一年来,在课题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中国建筑业协会对如何做好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和资质认证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去年协会换届以后,协会领导非常关注职业经理人的工作,先后组织成立了“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指导委员会”和认证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组织管理办法》。

  职业经理人的评价与资质认证,首先是职业水平的提高。培养一大批合格优秀的企业职业经理人必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中组部、国资委的有关决定和精神,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决策能力、创新能力、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因此全面提高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就成为建立这项制度成败的关键。所以我们一开始就把编写一本好的职业培训教材作为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证书、统一师资的原则,编制出版了具有建筑行业特点的《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教材》,高度浓缩职业经理人的一般性要求,重点突出建设行业的特殊性。一方面吸取了当代职业经理人培训教材的重点成果,培养具有通用的职业经理人的知识和能力;另一方面重点强化了建筑企业作为特许经营企业的一些特殊要求。力求全面体现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综合素质和行业特点的有机结合。建设部黄卫副部长专为这套教材写了序言,不仅对教材给予了充分肯定,更是对建筑企业职业化建设工作的极大关注和支持。中组部、人事部、国资委的领导也参加了课题研究,还对如何加强建筑企业职业化建设做了重要指示,为我们认真严谨、求真务实地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

  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评价与认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依据《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和《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条件(试行)》,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工作基本建立了“统一标准,自愿申报,社会培训,行业考核,企业选聘,市场认可,编号登录,颁发证书”的有效机制,使这一工作通过个人申报,企业考核,协会推荐,认证办公室初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证指导委员会审定批准等程序,规范有序地在行业内逐步开展。企业考核要做好四个评价,即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工作业绩四个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地方或行业协会推荐,要求四个做到,即要做到条件符合、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服务到位。认证办公室初审,要做到四个清楚,一是对申报人个人状况清楚,即申报人的职务、学历、职称、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年限等方面要了解清楚。二是对申报人所在企业状况清楚,该企业的资质等级、诚信记录、是否有违法行为等方面要掌握清楚。三是培训状况清楚,审查是否在定点培训机构取得合格证书。四是特殊情况清楚,例如特殊贡献人才、非建筑企业申报等情况。专家委员会审核和指导委员会审定做到两个体现,即体现评价的公正性和认证的权威性。

  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社会评价和市场优化配置机制。经理人职业化从某种意义上就是要让职业化的经理人以“人力资本”的形式,通过市场配置流动,在流动中实现价值达到保值和增值的目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决定中明确指出,以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人才选拔的任用方式。大力扶持能够整合生产要素,利用社会资源和聚集各类人才,积极创造的经营管理型人才。所以必须按照“政府规划、行业指导、协会推动、市场认可”的原则,探索和制定相应行业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教育培训机制、社会考核评价机制、行业长效激励机制与市场优化配置机制。

  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全力做好建筑企业职业化建设这一系统工程。加快推进建筑企业职业化建设进程,构建和培养一批国际化的中国职业经理人队伍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协会、企业、社会等方方面面。除了国家的立法支持、宏观指导以及企业和企业家自身努力以外,需要各方协力,齐抓共管,为健康、规范、有序地开展建筑业企业职业化建设创造条件。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是“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自律组织,在推动职业经理人培养和加强建筑企业职业化建设中处于枢纽地位。既要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强、联系面广的优势,又要广泛依靠行业力量和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市场和企业认知度还不高的情况下,需要努力争取政府主管部门给予更多的监管与具体指导。

  面对新世纪激烈竞争的国际市场,全面推进和加强建筑企业职业化建设,尽快培养一批懂法律、会经营、善管理、敢负责,具有一定专业水平、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已成为当前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的领导者、推动者和广大实践者及行业协会所肩负的一项光荣使命。这一使命要求我们既要深入分析建筑业发展的基本态势,又要面向国际化的走向,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筑业生产方式的深层次变革,积极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深化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提升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真正树立“低成本竞争,高品质管理”的品牌理念;全力强化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国际化培训,最终实现“人才强国”和“人才兴业”的伟大战略。

                                     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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